close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12/03-【證交稅】夫妻間因贈與轉讓股票,免繳納證券交易稅

夫妻間股票轉讓,是否須繳納證券交易稅?
凡買賣經銀行簽證之股票,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應繳納證券交易稅,該項股票若因贈與取得者,非屬買賣行為,應免課證券交易稅。

至於夫妻間因贈與轉讓取得股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為不計入贈與總額,贈與人可向所轄國稅局申報贈與該項股票,由國稅局核發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憑此證明書即可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贈與股票過戶登記,免繳納證券交易稅。

請納稅義務人注意本身權益,避免因誤繳證券交易稅後再申請退稅,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arrow
arrow

    智盛會計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