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或學費之手續費,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金融機構代收稅款或學費等之手續費應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10條規定之稅率。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5%;其中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為1%。三、前二款以外之銷售額稅率為2%。」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3款至第26款規定,屬金融業之營業人,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或學費等所收取之手續費屬上開課徵營業稅之範疇,因此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金融機構經收稅款或學費等之手續費收入,因非屬金融機構之本業收入,應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特別提醒,代收稅款或學費等之便利商店,應就手續費收入部分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金融機構於申報代收稅款或學費等之手續費收入時,應依規定稅率報繳營業稅。另呼籲民眾於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學費等費用時,如須自行負擔手續費者,記得向其索取統一發票。

 





 

搜尋Line ID:@pim2779g加入「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訊息不漏接
點選加入Line:http://line.me/ti/p/%40pim2779g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網拍課稅-網拍登記-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台中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稅務諮詢電話:(04)2317-7317/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
http://www.jfcpa.com.tw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營業稅法
    全站熱搜

    智盛會計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